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覃丹 殷玄子)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打通基层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太子庙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五福村,就地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以“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家事矛盾。
原告王某(女,58岁)与被告彭某(男,62岁)于2012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未共同生育子女。长期以来双方因缺乏有效沟通,夫妻感情日渐疏远,王某认为感情确已破裂,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承办法官戴清娟在梳理案件、了解当事人情况后发现,该案当事人均为老年群体,居住地偏远,往返法庭应诉不便。同时,被告需照料两岁幼孙,二人均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无法参与线上庭审。为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诉累,法官果断决定将法庭前移至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没有了庄严的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面对面、心贴心的拉家常式沟通。调解过程中,戴清娟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既当“裁判员”,又当“知心人”。她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全面厘清事实,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阐释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告知离婚对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结合乡情民俗、家庭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婚姻矛盾。为打破僵局,法官充分联动基层治理力量,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从生活实际、邻里情理、家庭维系等多角度疏导双方情绪。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多方合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冷静沟通、坦诚交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此次巡回法庭不仅高效化解了家事矛盾,减轻了群众诉累,更让可感、可触的司法温度走进乡村、贴近民心。立足辖区老年群体行动不便、境外务工人员时差适配难等民生实际,该院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上门调解、开设“时差法庭”,通过常态化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乡村末梢,以柔性司法、便民司法破解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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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